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学院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成立复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复试范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两个专家组分别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学院加强对考核专家组成员的培训,确保考核流程科学严谨透明、行为得体规范,增强保密意识,面试及笔试内容在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工作,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推荐选拔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状态正常。
三、推荐选拔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3.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学术专长以及较强的创新潜质和科研能力。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允许相近或相关学科跨学科申请。
四、推荐选拔名额
2023年土木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 简称 |
专业名称 |
总招生计划 |
硕博连读 招生计划 |
申请考核 招生计划 |
土木 |
土木工程 |
19 |
13 |
6 |
通过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指导教师可以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计入其2023年博士生招生名额,原则上一位博士生导师在各种选拔方式(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生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学博士生总人数不超过12人。
五、报名推荐、选拔流程
1. 符合推荐选拔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硕士生导师和拟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在11月10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楼406办公室。
2.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及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报名情况,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划定复试范围,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过程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4. 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报名材料和《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1月17日(周四)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每一名申请人的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5. 根据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安排进行网上报名,届时会发布相关通知。报名时须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六、面试原则、内容要求及面试流程
1. 面试原则
(1)强化疫情防控,保证人员安全。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招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核组织管理,坚决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科研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 面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专业素质面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分。
(2)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不低于10分钟。
(3)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和考生需衣着正式,仪容整洁大方。
3. 面试流程
(1)考生用英文进行个人自我介绍(5分钟)
(2)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与考生问答(5-10分钟)
(3)全体考生面试结束后,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咨询和申诉
1. 学院提供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及答复。联系电话:022-60436457、13602042309。
八、其他
本通知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关于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中的政策和程序不符的,将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本细则由土木与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2年11月3日